成立宗旨:
南投縣為加強少年偏差行為預防,以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,結合警政、社政、教育、衛政及民間社福團體和其他相關資源,對少年施以適當期間之輔導與協助,以保障少年健全之成長與發展。
組織系統:

服務項目:
一、 協調聯繫:結合相關單位加強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工作。
二、 個案輔導:以家庭訪視、電訪、網路通訊軟體聯繫及外展等方式,協助及輔導適應不良之少年。
三、 資源連結:評估少年及其家庭之需求,連結相關資源單位或轉介相關服務資源協助。
四、 志願服務:遴選志願服務工作員擔任少年輔導志工,協助少年輔導及宣導工作之推展。
五、 法令宣導:運用志工以話劇表演方式,於校園及社區進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和法令宣導。
六、 活動辦理:辦理關懷少年休閒活動及協辦親職教育課程。
服務對象:
設籍或實際居住於南投縣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曝險或偏差行為少年。
註1: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1項第2款。
註2: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3款第1目至第8目及第15目後段所列偏差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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