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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(FAQ)

駕駛動力機械行駛道路須具備何種駕照?

 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3條之2第1項規定,動力機械行駛於道路時,其駕駛人必須領有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。但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起,總重量逾3.5公噸之動力機械,其駕駛人應領有大貨車以上之駕駛執照;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起,重型及大型重型之動力機械,其駕駛人應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。

最後異動時間:2017-07-19 下午 03:4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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