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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(FAQ)

民眾申請集會遊行應檢附哪些表單?

(一)集會遊行申請書。

(二)代理人同意書。

(三)糾察員名冊。

(四)集會場地使用同意書。

(五)遊行須附遊行路線圖。 說明: 室外集會、遊行,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,載明左列事項,於六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。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,且非即刻舉行,無法達到目的者,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:

一、負責人或其代理人、糾察員姓名、性別、職業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住居所及電話號碼。 二、集會、遊行之目的、方式及起訖時間。

三、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、解散地點。

四、預定參加人數。 五、車輛、物品之名稱、數量。 第一款代理人,應檢具代理同意書;第三款集會處所,應檢具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;遊行,應檢具詳細路線圖。

最後異動時間:2017-07-20 上午 09:4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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