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113年12月份佔用道路廢機動車輛查報移置張貼清冊
公布日期:2025-02-10
發布單位:交通隊
有關南投縣政府公告及執行「113年12月份佔用道路廢機動車輛查報移置張貼清冊」及車體外觀、引擎號碼、車身號碼照片各乙份,協請本局公告,以週知民眾認領。
一、依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、南投縣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。
二、上開清冊中有牌照占用道路廢棄車輛由警察局執行認定張貼,至於無牌照占用道路廢棄車輛由貴公所執行認定張貼,合先敘明。
三、另占用道路之有牌照及以引擎號碼查知車主之廢棄車輛,由本府警察局以書面通知所有人限期清理,若逾期未清理或查無車輛所有人或車輛所有人行蹤不明時,由環境保護機關公告,經公告一個月無人認領者,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逕予清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