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公告認領執行取締違反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,移置代保管逾期未領回車輛1批
公布日期:2026-01-10
發布單位:草屯分局-第五組
公告
一、公告招領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移置代保管逾期未領回車輛1批,計汽車57輛、機車96輛及微電車4輛(詳如清冊)。
二、請車輛所有人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,攜帶身分證、行車執照及繳納罰 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,逕向本局草屯違規車輛保管場(地址:南投縣草屯鎮中投公路15K處高架橋下方,電話:049-2319687) 領回車輛;如逾期未領回者,由本局依法拍賣,所得價款扣除車輛移置費、保管費、違規罰及其他必要之費用後,依法提存或解繳公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