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照不上道
公布日期:2023-06-26
發布單位:交通隊
無照不上道宣導小圖
交通部修法經立法院三讀提高無照駕駛罰則,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、駕駛執照經吊銷、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的情形,
其中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的罰鍰上限由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,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。
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,因酒駕吊扣(銷)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,機車及小型車加罰1萬2000元,大型車加罰4萬元。
另外,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;同時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;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,再增加重拒檢罰鍰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;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,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。南投縣政府製作無照不上道交安宣導圖如附件。
最後異動時間:2023-06-26 下午 04:3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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